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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电视台,中央电视台,
各位观众、各位网友、港澳同胞们、海外侨胞们:
春晚剧组,布告天下!
你是同事中的“笑话大王”吗?
你总能在茶余饭后讲出一两句让人捧腹的段子吗?
你想成为央视春节联欢晚会的创作者之一吗?
你希望大年三十儿晚上、从笑星们的嘴里讲出你创造的欢乐吗?
凡具备以上所述的“特殊技能”、“宏伟志向”中任何一项者,敬请按照如下方式报名参与“我为春晚献欢乐”活动——
征集对象:热爱喜剧创作的个人、自然团体或其他组织。
征集内容:从民间笑话,到幽默小段,到精彩语录;从一个句子,到一个段子,到一个本子,所有能为春节联欢晚会提升欢乐度的原创素材。
请注意!——务必是原创素材!此活动坚决尊重原创,打击盗版!
征集时间:2011年9月1日——2011年9月30日
报名办法:请登录中国网络电视台春晚报名专区。
奖项设置:作品一经春晚小品、相声、主持人串词采用,将根据使用数量和程度给予投稿者相应稿酬。
春晚笑料,人民创造!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!中外贤达,咸使闻知!
中央电视台2012春节联欢晚会剧组
所有参与投稿的观众在投稿前应仔细阅读和理解下列条款和说明,在同意下列条款的约定后可参与投稿。
1、投稿者应当承诺,所投稿的作品是本人原创,没有剽窃、盗用、抄袭或其他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表和未发表的作品),且不侵犯他人的任何合法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、名誉权等。如因此产生版权或其他侵权等纠纷,由投稿者负全部责任。
2、如果投稿者代替别人投稿或者使用了他人的部分或全部作品,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,并向中央电视台作出书面说明。如因此产生版权纠纷,由投稿者负全部责任。
3、投稿者需自己留存稿件原件,本次活动收到的所有稿件一律不退稿。
4、双方均需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对于投稿者所投的稿件,如果被中央电视台春晚剧组采用,投稿者将会获得相应的稿费;与此同时,该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中央电视台所有。